民數記 36 | 婚姻要在守住產業之下 | Winnie L 傳道 | 澳洲喜悦Favor 611晨禱 | 2024.05.10 週五
民數記36章
婚姻要在守住產業之下
Winnie Law 傳道 20240510週五
題目: 婚姻要在守住產業之下
分段: 一、產業不可減少 (v1-4)
二、各守各的產業 (v5-9)
三、順服神的女兒 (v10-13)
前言:
民數記36章,是民數記的大結局,是以色列民在曠野漂流的結束,舊的一代都死在曠野,只有約書亞和迦勒連同新的一代,即將進入應許之地,有一個新的開始。
最後一節說明他們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可以遠望神賜給亞伯拉罕子孫為業之地。
他們正準備進入應許之地,表示以色列人會面對爭戰,這個時候應該是數點軍隊、如何分隊、恩膏誰是將領帶軍隊去打仗、和安排打仗的策略等等。
但在這一章,神嚴嚴囑咐他們的,是關於進入美地後,如何生活的實際的事。
本章「產業」這詞出現了15次,所以神囑咐他們的焦點是「產業」,神看產業是非常重要的,以色列每個支派都當看重所得的產業,不可讓產業流失。
當他們願意聽從神的話,順服在神的恩典和真理之中,他們的日子就能長久,就能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
一、產業不可減少(v1-4)
v1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
v2說:「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在前面27章記載,瑪拿西支派的西羅非哈死了,沒有兒子,留下五個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
這五個女兒因為自己是女兒而分不到產業,以致父親的名從族中除掉,她們勇敢的來到摩西面前申訴,求把產業分給他們。這是一個特例,於是,神說「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神給她們恩典,吩咐摩西把產業分給她(27:1-11)。當時她們還沒出嫁。如今,她們成長了,遇到另一個問題。
今天繼續從西羅非哈的眾女兒的個案,看到一個承受產業的人與他的婚姻的關係。
瑪吉的族長看見這五個女兒領受了神的恩典,但擔心產業會減少,便抓住時機問當時的權柄摩西。
所以當我們遇到問題、解決不到的時候,要到權柄面前去問,不要在懼怕中、在不明白中憑己意的去做,跟權柄表達你的想法,彼此才能有好的溝通。
瑪吉的族長來到摩西和眾首領面前說: 既然這五個女兒得著產業,
v3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
v4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各個支派的產業都是拈鬮所得的,有一定的數量,是神所應許的。
如果這些擁有產業的其中一個女兒嫁給其他支派的人,她所擁有的產業就歸到丈夫所屬的支派名下。
這樣,瑪拿西支派從神所領受、應許的分、地業,就會隨著這些女兒的婚姻關係,把產業帶走,瑪拿西支派的地業就會減少
而且,在禧年,這些產業也不能歸回瑪拿西支派,為什麼呢?
「禧年」是神規定在第五十年,失去的可以歸回原主。
例如: 瑪吉的子孫如果花光了錢,把地賣給猶大支派,到了禧年,所賣的地就要歸回瑪吉的子孫。這樣,產業仍屬於瑪拿西支派,而不屬猶大支派。
這是神的恩典,即使後代因守不住而把產業賣了,到了禧年,產業也能歸回,這樣神應許的產業就不會減少。
但這禧年的規定不適用於西羅非哈的女兒。
假如她們嫁了猶大支派,猶大支派就透過婚姻繼承了這女兒的產業,如果他們的子女花光了錢,把這地賣給其他支派,到了禧年的時候,這塊地就會歸還給猶大支派,而不是歸回到瑪拿西支派了。
二、各守各的產業(v5-9)
摩西把案件陳明在神面前,神有判決下來:
v5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的有理。
v6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v7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v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v9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神是有恩典有真理的神,祂在西羅非哈女兒的問題上,在第27章作了一個恩典的調整,這裡祂在真理中作了第二次的調整。
v7和v9都重覆了一個重點,就是「以色列人承受從祖宗留存下來的產業,不從這支派歸到其他支派,要各守各的產業」。
在這原則之下,神對承受產業的女子有一個新的規定,她結婚的物件,必須是「同宗支派的人」(v6, 8),不單是同支派的,更是同一個家族的人。
如果真的把地賣了,到禧年,這產業都歸回到自己的支派,而不會歸到別的支派。
所以,凡有權柄承受產業的女子,都有責任使產業留在本支派內,這就是有權柄,也有責任。
無權柄承受產業的女子才可以隨意嫁任何人。
因著「各守各的產業」的原則,婚姻是在持守產業之下,如果女子不嫁給同宗支派的人,就不能承受這產業。
在神有恩典和真理之下,依著這樣原則去行,神給各支派的應許都能夠成就,不會減少。
瑪拿西支派的問題便解決了,日後遇到女兒承受產業的問題也解決了。
西羅非哈的女兒有婚姻的選擇權,她們要自己作決定,如果要承受應許,就有責任為本支派守住產業,在婚姻上順服神,嫁同宗支派的人,不能隨意挑選物件。
如果自己選擇婚姻,就得不到這個應許。
所以,對於還未結婚的弟兄姊妹,不要隨便選擇結婚對象,要知道我們在神裡面都是承受產業的,就是神給我們的異象、命定、恩膏和一切的祝福。
若要在神的這些祝福裡,我們必須順服神,受到約束。
如果嫁給外邦人,妳的產業就會減少,我們不但不可找外邦人,就算是基督徒,也要考慮這個人跟自己的異象和命定有沒有關係。
有些基督徒想跟未信主的人結婚,便叫對方返教會,舉手決意後就結婚,其實彼此對神的熱情不同、認識真理的程度不用,彼此的價值觀也會分歧,日常的相處就有磨擦,或者對方會拉扯你,使你對神的熱情減少,也得不著神給你的全部應許。
要看重你所承受的命定和應許,不要因婚姻而失去你的命定、恩賜和服事。
所以要找一要與你的命定相關的人,跟自己有同一異象、願意一同進入神旨意的人。
三、順服神的女兒(v10-13)
v10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v11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她們伯叔的兒子。
v12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v13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這是神在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前,最後的吩咐,人既然承受產業(就是神的應許),就要在土地制度下負責任,這責任是在婚姻之上。
人的婚姻不能破壞神的應許,所以婚姻也要在神對地業的安排下,不能打破神的旨意,
不能使神所量給眾支派的地減少,各人各支派都要守住地業。
婚姻是人生大事,但西羅非哈的眾女兒都沒有任何爭辯,她們明白把產業守住比自己選擇結婚物件更重要,願意順服、遵行神的話,嫁給了堂弟兄。
她們都履行了承受地業所帶來的責任,使土地的制度不被破壞,每一支派都可以持守他們原有的地業。
這五個女兒為神國擺上,持守異象,把婚姻當作活祭獻給神,讓神的心意成就,神必祝福她們的婚姻,因為神是不虧待順服跟從的人,並且瑪拿西支派的產業完全沒有減少。
她們的名字在這章出了兩次,在27章也記錄了一次,她們是被神紀念的。
神要賜福人的婚姻,一段好的婚姻,必定成就神對大地的計劃,因為兩人都同心跟隨神,彼此合作去成就神的心意,為神的國度帶來祝福。
結語: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屬靈追求的最高峰是在屬靈爭戰中打勝仗,或者見到什麼異象或奇幻的事,就很興奮,但在生活上卻不看重神的吩咐,憑自己的喜好而行。
本章「耶和華的吩咐」出現了5次,告訴我們,當我們尋求神的旨意、明白祂的心意、
祂如何吩咐,我們就順服而行,這就是屬靈高峰。
民數記最後的高潮,就是西羅非哈的女兒順服神,嫁給同宗支派的人。
原來神要我們不要在天上飛,而是在地上遵行祂的話、落實地生活。
我們要看重神給我們的,多於自己想要的,在順服神的話中、甘心受約束,就能承受神所賜的地業和在命定。
我們要一生持守著神量給我們的那一份,同時,也要持守神給「喜悅611」的應許和命定,不要減少。
祝福:
看重神的應許和產業,靠著神勝過所有攔阻,持守應許,走上神所賜給你的命定,向著標杆直跑。
夫妻一同領受從神而來的異象、呼召、服事方向,同心合意事奉神。
未婚的,得著二人同行的祝福。
喜悅611得地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