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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3章
Janice同工 2026.10.01週四
題目:合神心意的禱告
一、所羅門娶法老的女兒; V1-2
二、所羅門在基遍獻祭,向神求智慧; V3-15
三、所羅門斷案,以色列民都敬畏他; V16-28
引言
列王紀上的第3章,所罗门国位坚定之后,所羅門做了幾件很重大的事情,第一件事就是「与埃及王法老结亲」(1节);第二件就是上到基遍獻祭,并且做了一個作了一個非常出名的禱告,是一個合神心意并且立刻蒙應允的禱告。 第三件就是判案。判案是從禱告而產生的。當我讀這一章的時候,我會想兩個個問題,一個是所羅門娶法老的女兒到底合神心意嗎?第二,什麽是合神心意的禱告?
我給今天這章的題目是:合神心意的禱告
分三段
一、所羅門娶法老的女兒; V1-2
第一節就說”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
所羅門爲什麽娶法老的女兒?這是出於政治考慮。「埃及王法老」可能是古埃及第二十一王朝的法老西阿蒙(Siamun,主前986-967年)。这位法老的权力受到底比斯大祭司的限制,无法对外扩张,所以通过和亲与所罗门结盟,并攻取了「基色」作为女儿的嫁妆。基色的地理位置,对埃及和以色列都很重要;被法老的女婿所罗门控制后,既有利于埃及,也有利于建造圣殿所需香柏木的顺利供应。
這麽聼起來,是不是一個很好的決定。娶了法老的女兒,和埃及結盟,又拿到基色,方便香柏木的供應,可以建造聖殿。從各個方面的考慮都是最有利的決定。唯一的問題,這是合神心意的嗎?
我們查考聖經,在申命記的7:3-4 神特別禁止以色列人與迦南人通婚,說:“不可與他們結親,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她們的女兒,因爲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侍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神禁止這樣聯姻的目的是:不要與不敬拜耶和華的人結婚,因爲他們會把以色列人的信仰帶偏離。
神並沒有特別禁止以色列人娶埃及女子。那法老女兒是敬拜耶和華的嗎?當然不是,不然神也不會用十災刑法埃及人,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來。所以所羅門表面看起來娶法老的女兒並沒有違法神的話語。
埃及預表的是“世界“,在所羅門娶了法老女兒以後,第3節講:”所羅門愛耶和華....” 這一切看起來沒有什麽問題,只是和世界妥協了一點點,所羅門還是愛神的。我相信所羅門娶埃及公主的時候,沒有想過要去拜埃及的偶像,甚至,他會帶著埃及的公主敬拜耶和華。
但是,歷史表明,政治联姻所带来的好处是短暂的,法老西阿蒙在所羅門开始建殿前后就去世了,王位落到他的对手底比斯大祭司普斯森纳二世手中。而到了所罗门的晚年,第二十二王朝的法老示撒更成为所罗门王朝的敌人。
如果我們再讀下去,在王上11章,所罗门除了法老的女兒,又娶了許多外邦女子。摩押女子,亞門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這一次,聖經沒有再說”所羅門愛耶和華“。從娶法老的女兒,到娶許多外邦女子,所羅門的心慢慢偏離神。他依舊是出於政治考量,联合了许多外邦势力,却不知不覺中与神疏远了。与外邦人的政治联姻,不但不能坚定所罗门的国度,反而到了他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不效法他父亲大卫诚诚实实地顺服耶和华他的神」,最终招致了神的审判和国度的衰落。從一個小小的偏離,慢慢演變成大大地得罪神。上帝所警告以色列人的事情果然發生了。
二、所羅門在基遍獻祭,向神求智慧 V3-15
第3節,所罗门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只是」(3节)这个转折词,表明在「所罗门爱耶和华」(3节)这件美事上还有一个美中不足。
「邱坛」本来是迦南人和周围外邦人敬拜偶像的地方,被律法所禁止(民三十三52),所以摩西嘱咐百姓:「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申十二13-14)。但经过四百多年,百姓在律法上越来越不严谨,开始效法迦南人「在邱坛献祭」(2节),以为只要邱坛上有会幕就可以了,结果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开始只是敬拜的形式不严谨,很快就连敬拜的实际都没有了。因此,《列王纪》中反复提到「只是邱坛还没有废去」(十五14等),用邱坛是否废去,作为百姓是否遵行神旨意的标志。
「基遍」(4节)位于便雅悯支派境内,是利未人的城邑(书二十一17),距离大卫城大约14公里。示罗被毁之后(撒上四),「摩西在旷野所造之耶和华的帐幕和燔祭坛都在基遍的高处」(代上二十一29)。大卫把约柜接到耶路撒冷后,会幕和铜祭坛还留在基遍(代下一3-5)。
所罗门去基遍献祭,主要是因为当时那里有以色列最重要的敬拜设施——摩西所造的会幕和铜祭坛,而耶路撒冷圣殿还没有建成。 基遍有会幕和铜坛。历代志下1:3–6补充说明:“神的会幕……和耶和华仆人摩西在旷野所制造的铜坛,都在那里。”所以所罗门不是随便找一个地方献祭。基遍当时是合法而重要的敬拜中心。但是這些會幕和銅祭壇是放置在邱壇之上,這是歷史原因所造成的,但是不是合神心意的敬拜,但是神允許這件事情發生。
第4節:”他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普通个人献祭通常是一只牲畜
利未记1章讲燔祭时,可以献:公牛,公绵羊或公山羊,斑鸠或雏鸽。根据献祭者的经济能力,可以有所不同。
所以“一千”的燔祭意味着规模极其庞大,這裏體現出所羅門愛耶和華。因爲愛神,所以可以獻上1000的燔祭。
第5節:「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 神跟所羅門的對話很特別,不是所羅門先向神求,而是神對他說:你要什麽,都可以求。這個一個開放式的提問,好像神給他一張空白支票,你要多少,自己寫。而且比空白支票更厲害,空白支票只能寫數字,神給所羅門的這張支票,可以寫你想要的任何東西。
如果神今天對你說,你愿我賜你什麽?你可以求。你會求什麽呢?財富,地位,權力,長壽,健康,家庭,還是滅絕你的敵人?
所羅門的回應很特別:
1他没有先求自己的需要。他沒有求长寿,财富,权力,敵人死亡或者 王位稳固。所罗门没有先求这些。他求:“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王上3:9)
这非常特别——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怎样才能做好神交给他的工作。
2原文其实不是单纯“求智慧”,直译可以理解为:“求你赐你的仆人一颗听的心。”“智慧”是中文译本根据上下文翻译出来的概念。
就是“一颗会听、能够听见的心”。
所以所罗门真正求的不是:“神啊,让我变得很聪明。”
而是:“神啊,让我有一颗能够听你的心,使我能够正确地治理你的百姓。”
3.他非常清楚:这些百姓不是自己的。他说:“你的民。”不是“我的百姓”。
这反映出他對自己的地位的認識:我是王,但百姓属于神。
所以他需要的不是个人能力,而是从神而来的分辨力。
这也是为什么神非常喜悦他的祷告:
“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王上3:10)
4另外,他的祷告有一个很谦卑的自我认识。他说:
“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王上3:7)
“幼童”这里不一定是说年龄非常小,所羅門登基的時候,大概20嵗。其實是表达:“我是軟弱的,没有能力靠自己承担这么大的责任。”
这与骄傲的祷告形成鲜明对比,驕傲的禱告是:“神啊,我知道怎么做,你帮助我成功。”
所罗门却是:“神啊,我不知道怎么做,所以我需要你。”
5. 他求的是“能分辨是非”3:9最后:“能辨别是非。”
这里不是简单的知识,而是治理百姓时作出正确判断的能力。
因为一个王最重要的责任之一就是:判断案件、维护公义、保护百姓。
所以他的祷告实际上是:“神啊,既然你把这么大的责任交给我,请给我承担这个责任所需要的心和能力。”
6. 神给他的,超过他所求的
神说:“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王上3:12)
然后又说:“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3:13)
所罗门没有把“祝福”作为第一目标,神却把他没有求的祝福也加给他。
14節「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 神给所罗门「长寿」的应许是有条件的,由于所罗门没有效法大卫顺服神,最终也没能「长寿」,死时大约只有60岁。
三、所羅門斷案,以色列民都敬畏他 V16-28
在所羅門求智慧之後,立刻就有一個他有智慧的見證。
有兩個妓女同住一房;在相隔三天的時間,她們分別生了了一個孩子。我們知道,年齡相差3天的嬰兒是很難分辨出誰大誰小的。她们又是同住的,除了她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所以這個案件是沒有證人的。夜间,一個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她半夜起来,把另外一個婦人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将她的死孩子放在另一個婦人怀里。到天亮的時候,婦人细细地察看,發現死了的孩子不是我自己孩子。但是另外一個妇人不承認,说:“不是的,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
因爲這個案件沒有證人,沒有證據,在那個時候也沒有DNA檢測,所以她们的案件就去到在所羅門王面前。
所羅門王判這個案, 不是靠证据,而是靠“分辨人心”。
两个妇人都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況下,所罗门却必须作判断。
这正对应他刚才的祷告:“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
所罗门真正观察的是“母亲的心”
他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这妇人,一半给那妇人。”(3:25)
当然,他并不是真的想把孩子杀掉。
这是一个审判策略:通过一个极端的命令,让两个女人的真实反应显露出来。结果真正的母亲马上说:
“求我主将活孩子给她吧,万不可杀他!”(3:26)
另一个却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于是所罗门判断:“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3:27)
真正的母亲面对“孩子可能被杀”时,选择:宁愿失去孩子,也不要孩子死。她的爱不是:“孩子一定要归我。”而是:“只要孩子活着,就可以。”
所以所罗门不是靠“谁喊得声音大”来判断,而是通过兩個女人的反应显明:谁真正爱这个孩子,谁就不会愿意孩子受到伤害。
这也证明神真的把智慧赐给了所罗门
故事最后:“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神的智慧,能以断案。”(王上3:28)
我給今天這章的題目是:合神心意的禱告
我們很想學習怎麽禱告或者我們很想禱告蒙應允,從所羅門的禱告中,我們可以學習些什麽呢?
1,面对责任:先勇敢承认“我不知道”
所罗门说:“我还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王上3:7)
他虽然已经是王,却没有假装自己什么都懂。我們很多時候怕承認自己不行,不知道。当我们面对婚姻、家庭、工作、服事、养育孩子等责任时,可以先承认:“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求你教导我。”
真正的智慧不是“我會,我能,我什么都知道”,而是知道自己需要神。
2,祷告不要只求“神解决我的问题”,要先求“神改变我”
所罗门没有首先求财富、长寿或除灭仇敌,而是:“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3:9)我剛才提到原文更接近:“求你赐仆人一颗能听的心。”
我們的禱告常常是, “主啊,把这个难题拿走。” “主啊,让我的老公改变,或者讓我的太太改變, 或者是讓我的環境改變。”
所羅門的禱告是:“主啊,给我一颗能听你的心,让我知道在这个处境中应该怎样行。”
3,神给我的托付,要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
所罗门求智慧,是因为他说:“你的民。”不是“我的民”。这说明他知道:
我是管家,不是主人。
今天我们也一样:
* 孩子不是“我的”,是神托付我的
* 家庭不是只为满足我
* 教会服事不是建立我的地位
* 工作上的能力也是神所赐的
所以可以问:“神把这个人、这个家庭、这个服事交给我,是要我怎样忠心管理?”
4,神看重我们“求什么”
“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神不只是看我们祷告多久,也看:
“你的心真正想要什么?”
5,智慧的核心是“听神的話語”。
神藉著權柄,小組長對我們說話我們能聼的進去嗎?很多小組長只是稍微講一點,組員就受不了,覺得你不愛我。
我們真的很需要祷告:主啊,给我一颗能听的心,能聼的耳朵。
求主幫助我們,我們一起來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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