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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6 | 竭力活出異象 | Ps. Queena | 喜悅Favor611 | 2026.06.17 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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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6章
Queena同工 2026-06-17週三
題目: 竭力活出異象
一、見證三部曲; v1-23
1. 過去—黑暗中服事神;v4-11
2. 生命的轉折—光中遇見神; v12-18
3. 現在—異象中服事神; v19-23
二、見證的結果; v24-32
題目:竭力活出異象
使徒行傳第 26 章,保羅來到了一個更大的舞台,他在亞基帕王面前受審。巡撫非斯都因為亞基帕王熟悉猶太律法,邀請他來聽審,希望能找到合理的報告呈送給羅馬皇帝。保羅站在亞基帕、非斯都、千夫長和眾尊貴人面前,他並不害怕,反而把審判台變成了講台,公開見證耶穌基督。這場「佈道會」不僅是保羅的辯護詞,更是他一生信仰的總結。
在 19 節中,保羅說:「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保羅不僅沒有違背,更是竭力地活出這個異象。因此,今天的主題是「竭力活出異象」,我們將其分為兩大部分:保羅的見證三部曲,以及見證的結果。
一、 見證三部曲 (v1-23)
亞基帕王允許保羅為自己申訴,保羅便伸手向他敬禮,展現出對權柄的尊重與禮貌。由於亞基帕王熟悉猶太律法,他能明白保羅申訴的內容。保羅接著分享了他得救的見證,這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示範,即見證的三個步驟。
1. 過去—黑暗中服事神 (v4-11)
過去的保羅是在黑暗中「服事」神的。他從起初就是按照教中最嚴謹的教門做了法利賽人。這意味著保羅以前並非不認識神,相反地,他比許多人更宗教、更虔誠,更熟悉律法與傳統。他在猶太教中是專業人士,而非一般信徒,但他當時卻不認識耶穌。
保羅說明他受審的原因,是因為他指望著神向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應許的。這應許是指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們的後裔得福,也就是神應許賜下彌賽亞來拯救以色列人。保羅強調,他與猶太人盼望的是同一件事,不同之處在於:猶太人認為彌賽亞還沒來,而保羅認為已經來了,就是耶穌,並且祂已經復活了。
在認識耶穌之前,保羅跟那些反對耶穌的人一樣,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他在耶路撒冷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裡,當聖徒被殺時,他也「出名定案」(即投下投票定罪,扔黑石頭)。保羅當時熱心地逼迫教會,甚至追到外邦城市。他以為自己在忠心地服事神,實際上卻是在黑暗中逼迫神。
應用: 今天我們傳福音時,也可以像保羅一樣,分享我們過去做得不好的地方,如婚姻或者關係上的困難,我們的自義、驕傲或自我,藉此見證耶穌在我們生命中的改變,彰顯神的大能。
2. 生命的轉折—光中遇見神 (v12-18)
保羅生命翻轉的關鍵,是在大馬士革的路上遇見了耶穌。那時,他被一個比日頭還亮的大光四面照著。這光是神蹟,360度照進他的心裡,帶領他出黑暗入光明。
保羅聽見聲音說:「掃羅!掃羅!為什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當保羅問「主啊,你是誰?」時,主回答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這讓我們明白,當我們逼迫弟兄姊妹時,其實就是在逼迫耶穌。因此,我們要彼此相愛,這也是我們教會強調牧養與愛的原因。
「用腳踢刺是難的」是一句俗語,形容農夫訓練牛時,牛若不聽話亂踢,踢到主人放的刺會感到痛,最終只能順服。耶穌藉此告訴保羅:抵擋神,最終受損的是你自己,違背神的旨意必受虧損。
主耶穌向逼迫祂的保羅顯現,這本身就是恩典。祂沒有擊打、毀掉保羅,反而拯救並選召他。神賜給保羅新的身份與異象:
派你做執事: 呼召他來服事神。
作見證: 用生命活出神。
傳道: 將看見與領受的事傳講出來。
神應許會保護保羅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在保羅往後的宣教旅程中,雖然遇到追殺、拷打,但神確實保守了他的性命。神差遣保羅去開啟人的眼睛,使他們從黑暗歸向光明,從撒旦權下歸向神,並因信主得蒙罪赦,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這也是我們每位基督徒的永恆盼望與獎賞。
3. 現在—異象中服事神 (v19-23)
保羅深深被神的恩典感動,不計較他過去的糟糕,反而用愛拯救他。保羅的悔改是有行動的,他調整方向,順服耶穌的差遣,將過去那份熱心完全用在回應神上面。
保羅告訴亞基帕王,他「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他不分晝夜、不分地點(大馬士革、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外邦),勸勉人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雖然保羅遭遇被打、被監禁、被追殺等驚險考驗,但他絕不放棄,因為他不以性命為念,決心活出神給他的異象。保羅之所以能如此事奉,是因為他有從天上來的異象、目標與方向,更重要的是,他將耶穌視為至寶。他活出了「先神後人」的 DNA,將神擺在第一位。
二、 見證的結果 (v24-32)
保羅分享完精采的見證後,現場產生了不同的反應:
1. 非斯都: 他的反應是拒絕。他大聲說保羅瘋了,因為保羅所講的超乎他的理性,他無法接受。許多人不接受福音,往往是因為理性的攔阻,或是不願放下罪中的享樂。
2. 亞基帕王: 他的反應是猶豫。他說:「你稍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亞基帕王雖然熟悉律法與先知,離救恩很近,卻沒有真正跨進去,非常可惜。
3. 最終結論: 亞基帕王和非斯都達成一致結論:保羅沒有罪,本該被釋放。但因保羅已行使羅馬公民權上告皇帝,程序一旦啟動便不能撤銷,他必須去羅馬。
有些人可能覺得保羅很傻,原本無罪卻要去羅馬受審。但保羅知道這是神的帶領,主曾告訴他必在羅馬為祂作見證(徒23:11)。保羅的生命完全活在神的異象與旨意中。
總結:
當一個人真正遇見基督,他的人生就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那從天上而來的異象。表面上看,保羅是個囚犯,但他擁有真正的自由;亞基帕王雖是君王,卻被世上的權位束縛,反而需要救恩。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因遇見基督而放下自己,活出神給我們的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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