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5 | 必不動搖的應許 | Ps. Ricky | 喜悅Favor611 | 2026.1.30 週五
詩篇 15
Ps. Ricky Cheung 30/01/2026週五
題目: “必不動摇”的應許
引言 :我們今天讀詩篇第 15 篇, 只有 5 節. 我第一個印象是昨天 14 篇, 也是大衛的詩, 描述了心中無神的愚頑人, 他們的僻邪心態行為和敗壞的行為, 他們必定不能進神的救贖, 聖殿聖山更不用說喇, 似乎很自然領大衛会联想到心中有神的人又是怎樣呢?心中便會問一个問題, “誰能寄居你的帳幕? 谁能住在祢的聖山?” 神的回答就在這幾節經文.
15 篇是 14 篇的延續, 14 篇沒有体提及愚頑人所作的行為, 但 15 很简洁但很実在的列出了神的子民應有的行為品格才可進到神面前来敬拜事奉.
本篇為進殿詩,幫助來聖殿敬拜的人明白入殿的禮儀。這是一篇朝聖的禮儀詩,是選民進入聖殿時所唱的。
今天題目是 :“必不動摇”的應許 分為 3 段 -
1.敬畏神、渴慕祂同在 v.1
到底誰可以寄居在帳幕?大衛為什麼問這個問題呢?帳幕就是會幕,是神同在之處,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進去,只有祭司和利未人,帳幕又分聖所、至聖所和外院。神規定,利未人在外院,祭司可到聖所事奉,而大祭司可進至聖所,但一年也只有一次,而且一不小心就會死。大衛是猶大支派,可以獻祭卻不可進會幕,但他常想進入。寫詩篇15篇及其他詩篇時,他都在想,他說,有一件事我曾尋求,我還要尋求
就是我要住在耶和華殿中,直到永永遠遠。在詩篇23篇,他又寫到: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最後說:我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大衛整天都在想這件事情,照歸定不可住
在裡面,寫詩篇15篇及其他詩篇時,他都在想,他說,有一件事我曾尋求,我還要尋求
就是我要住在耶和華殿中,直到永永遠遠。在詩篇23篇,他又寫到: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最後說:我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大衛整天都在想這件事情,照歸定不可住在裡面,這表明大衛極其渴慕進到神親密的同在, 被神接納甚麼條件才贏得祂的喜悦, 可以常常與他同住. 正確的敬拜態度。採用古代近東典型入殿形式。古代近東,禮拜的人進入聖所之前,要問聖所祭司,自己能否入殿。本詩以這種形式展開,獨到之處在於,入殿條件一般多半提出儀式的要求(出19:10~15;撒上21:4)。然而本詩卻一再強調敬拜之人的心靈態度。
希 伯 來 書, 12:14 - 你 們 要 追 求 與 眾 人 和 睦 、 並 要 追 求 聖 潔 . 非 聖 潔 沒 有 人 能 見 主 .
我們來教會崇拜,要有慎重的心態,要知道自己是來敬拜神、事奉神,不能隨隨便便,我們不是理所當然可以進入至聖所。
2.行出正直、公義與誠實 v. 2-5a
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人必有這 3 個大原則, 我們都相信也是神的屬性.
這些屬性體現了神本性的完全、不改變與神聖治理。神所行的無不公平,其話語與作為全然信實,公義與慈愛並存。
具體分析如下:
公義 (Righteous/Just): 神的作為和審判都是絕對公義的。神是聖潔的,祂不容忍罪惡,按公義治理全地。
正直 (Upright/Just): 神的性情和所定規的道路是正直的,沒有任何詭詐或偏差。
誠實/信實 (Faithful/True): 神是真實無偽的,祂的應許必會成就,永不違約。
這些屬性是相互依存的,共同彰顯了神完美且不改變的本性。
按這些原則, 便是具体的指明:-
a.对待朋友、鄰舍的品格 v.3
他不以舌頭讒謗人; 不惡待朋友; 也不隨夥毀謗鄰里。
管好舌头, 不背地說别人壞話, 揭人醜事,
「不以舌頭讒謗人」,「讒謗」是指到處走,即是舌頭不要周圍滾動,不要多口、長舌,要控制我們的舌頭;「不惡待朋友」中的「朋友」是指別人,即對所有人都不可以惡待;「也不隨夥毀謗鄰里」,「毀謗」是指傷害,不要以眾凌寡,不要跟隨別人,特別是傷害別人的事一定不要做. 最後一句話中,隨夥毀謗可以指「投以輕蔑之辭」, 或指「雞蛋裏挑骨頭」,不必要的挑剔
b.看待悪人的態度 v.4
「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
“藐視”。即鄙視,看不起 , 是在表明他的立場:宣告他所愛慕、所秉持的原則是什麼。對於匪類,我們要表態不喜悅,我們的眼睛不要高估這些匪類,卻要尊重那些敬畏神的人,
箴 言, 8:13 - 敬 畏 耶 和 華 、 在 乎 恨 惡 邪 惡 . 那 驕 傲 、 狂 妄 、 並 惡 道 、 以 及 乖 謬 的 口 、 都 為 我 所 恨 惡 。
原來要愛神, 敬畏神, 必先要恨悪邪惡的心, 甚至行出接下來的操守: 他發了誓, 雖然吃了虧, 也不更改.
像约書亞一樣,
c.善待弱勢的人 v.5a
他發了誓寧可吃虧不更改,表示他說話算話,寧可吃虧不佔人便宜,不放債取利,當人有經濟需要不趁機放高利貸。取利,在舊約有特別的定位,神說,如與兄弟(以色列人)之間借錢不可收利息,但對外人可以。所以就是不趁人有危難的時候,賺取利益,也不用錢傷害無辜的人。以色列人借貸給神家裡的弟兄,是為了濟貧救急,分享神的恩典和供應,因此不可向一同承受神應許的弟兄「放債取利」(出二十二25;利二十五35~37;申二十三19)要有對的關係,有好的關係 , 特別是那些弱勢族群 , 孤兒寡婦, 不要欺負, 這是神所厭惡的.
3.得著應許和祝福 v.5b
意思是如果道德與行為都能完全,這樣的人永不動搖,即使住在神面前,也不至於被趕逐離開。我們在強調敬拜深度與神的臨在時,是否也想到要追求道德、行為層次的完美,這是詩篇讚美的神所真正希望的信徒表現。
結論 :
答案是:生活與行為都順服神的人。
朝聖者得到的答覆。
求主幫助我們,一方面渴望和神在一起,一方面我們要有對的關係,作一個倚靠神的人。相信是神感動大衛寫出此詩篇,用這些經文來回應大衛對神的渴慕。大祭司一年只能進入至聖所一次,這是律法的規條;但對於倚靠神的人,卻可以永永遠遠和神在一起 ,
雖然我們得救本乎恩也因着信, 但我們要回應神深廣的愛, 必然被他塑造而行出好行為品格 , 因為祂已賜下應許: 行這些事的人, 必永不動搖, 我們找緊这宝貴應許進到祂的同在和祝福,
可能未必完全做到,甚至很多都做不到,我們需要恩典。所以,我們來敬拜神、事奉神,要常存感恩、認罪的心,要謙卑,知道自己也有軟弱和黑暗,我們並不比別人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