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22 | 生命樹下尊榮神,尊重人 | Hannah傳道 | 喜悅Favor611 晨禱 | 2025.02.26週三
出埃及記22章
Hannah 傳道 2025-02-26週三
生命樹下尊榮神,尊重人
一,尊重他人產業有和平 (22:1-15)
二,尊重婚姻,守神界線 (22:16-20)
三,照顧貧窮及弱勢群 (22:21-27)
四、尊榮神 (22:28-31)
第20章神頒布愛的誡命<心版十誡>,對神四誡,對人六誡 Paul[神的大愛在人間],緊接後面的三章 (第20至23章)都在論及十誡的應用。將心版十誡應用在生活的層面,以顯出神的心意。昨天21章看過兩條誡命,一條是尊重生命:不可殺人 (參第六誡 20:13);另一條是尊重父母:當孝敬父母 (參第五誡 20:12)。今天會特別看第八&七誡的應用,不可奸淫,不可偷盜 第7誡,在神里面我們遵守神所設立的婚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第8誡,在生命樹下努力工作,慷慨施予,便是對神的尊榮,生命樹下, 活出心版十誡。
一、尊重他人產業有和平 (22:1-15)
這裡精列了十多個處境及個案,活像一本律法應用的手冊,從中顯示神要在這些貪婪及偷盜中作出公平的定奪,以除滅當中的惡,凡有虧欠人的,都要賠償,因賠償具阻嚇的作用。
第1 節「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這是個「不成比例」的賠償;另因牛比羊貴重,所以是「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愈貴重的,賠償愈大,以杜絕貪念。另一個具阻嚇作用的例子是第2-3節。那裡說賊若夜間偷竊被揭發及打死,打他者是不用償命;若賊在日間被捉拿,他只需賠償所偷之物。這裡顯明在夜間偷竊比在日間容易,所以神設立這另一「不成比例」的賠償,阻嚇作用。無論偷了甚麼,賊要「加倍賠還」(22:4b),就是這個目的。
「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若點火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火的必要賠還。」(v.5-6), 人為著保護自己的財產,可能慢慢越了位,會傷害了別人的財產,這種現象其實常常出現。然而,這些其實都要賠還,並且是加倍的賠還!
基督徒有一種現象,就是認為得罪人後道歉就可以了,但會發現很多時對方不收賬,因為對別人造成的傷害並非只是道歉就能彌補。道歉求饒恕是必須的,賠償也是在所難免的!神雖然對我們有容忍,但並不代表祂不看重代價和賠償。耶穌為世人的眾罪付上極大的代價,成為挽回祭,神的憤怒才能平息。神其實非常看重代價和賠償,
第一,不要貪圖別人的財產,不要自私自利;第二,我們要做負責任的人。我們可以保護自己的產業,卻不能因此而傷害別人以致他人損失。這樣才能確保鄰舍之間有公平、社會之間有和平;社會有和平,國家才會繁榮。除了求饒恕外,應當賠還, 割地賠款,因為這是神的法則!
在第7-13節進一步說及託管的損失,凡有爭辯的便要見審判官,以作定奪,使公平出現在鄰舍中。最後一類是涉及借貸的個案 (22:14-15),例如有人所借的牛受傷或死了,他定要償還;如果主人也同在一起,他就不用償還,因為責任仍在主人身上。
從以上眾多的個案中,讓我們看見作定奪者要仔細思量,非從自己觀點出發;若牽涉爭論,便要由審裁者作出判決,以杜絕偷竊的罪,尊重別人的產業。
二、尊重婚姻, 守神界線 (22:16-20)
這裡有兩個插段,第一個是關於性與婚姻 (22:16-17),就是說若果是因著情慾而來的性行為,男方仍要娶女方為妻。神最基本的觀念,就是性不是為了性的滿足,性是為了婚姻,婚姻是為了家庭;,家庭是為了神的國、建立屬神的群體、敬虔的後裔。這一條線若然清晰了,便能解決社會上很多的問題 (例如孤兒被棄絕的靈、因著婚姻的破裂或在同性戀下不健康的父母關係,導致很多孩子在很不安全的環境下成長等)。人要遵守神所設立的婚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建立健康的婚姻及家庭.
另一個插段是關乎神最基本的界線 (22:18-20)。這裡說及神極度厭惡在社會中三種黑暗:一種是行邪術 (22:18a),就是以黑暗的靈界勢力影響物質界;另一種是與獸淫合 (22:19a),就是人與動物界跨越了界線;最後一種是祭祀別神 (22:20a),就是不以耶和華神為神。經文一律是以很強烈的字眼來說:「不可容她存活」(22:18b)、「總要把他治死」(22:19b)、「那人必要滅絕」(22:20b),因為這些事情敗壞了社會的健康及難阻人去愛鄰舍。
三、照顧貧窮者弱勢群 (22:21-27)
社會裡有很大的貧富懸殊,皆因各人都只顧賺錢及滿足自己;然而神設立的社會並非如此。神設立的是一個公平、愛鄰舍的社會,是不會虧負寄居的孤兒及寡婦,反而特別照顧他們,因我們曾在埃及作過寄居的 (22:21),神也特別聽他們的哀聲 (22:22-23)。「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v.25)「取利」的字根是「用口咬」,意思是貧窮人已經很窮了,不可趁火打劫連僅餘的也奪去。其實社會上真的有這種現象,譬如在糧食缺乏的國家,有些人會屯積糧食把價格提高從中取利,這是神非常不喜悅的!
神全然以憐憫及恩慈去對待貧窮人,「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22:26-27),神的心意是要人活出神的怜悯。不但不可「亏负」、「欺压」、「苦待」弱者,而且应该照顾、关爱弱者,因为忽视行善就是作恶:「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
這位有恩惠的神,要建立一個慈惠的社會,以讓祂的子民百姓,在有能力及富足時,去照顧那些孤兒寡婦及寄居者,慷慨施予,這就是神的心。求神將這顆心賜給我們。
四、尊榮神 (22:28-31)
「不可毀謗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22:28),「毀謗」指的是誇大不實言論批評或中傷他人。权柄是出于神,所以不可毁谤他们, 尊重我們的權柄,否則我們便對權柄產生埋怨及毀謗。很多時候會埋怨權柄,因他們沒有按我們的心思意念去作我們想作的事。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要歸給我。」(v.29-30)
將「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意即將初熟的、最好的、使我們感到最興奮的獻給神。而頭生的兒子、牛及羊,就是我們認為最寶貴的,也要如此歸給神 以財物來具體地、實質地表達對神的尊榮,把祂當得的歸給祂。神是賜與的神,讓神掌管我們的財富,學習成為慷慨給與的人,能擺上的就擺上,我們時常認為不做傷天害理的事就可以了,卻忘記了有些事情是神要我們去做的。聖經教導我們要行公義、好憐憫(參彌6:8),有些事情我們是需要擺上的, 我們尊榮神,定意把所有的什一奉獻、將頭生的歸給神,神必賜福。
從十誡的應用中,看出神的心腸。要摸著神的感受、貼著祂的心。當我們曉得哪些是神所恨惡的事,哪些是神所喜悅的事,便能叫我們懂得去愛神及愛人,建立一個光明及仁愛的社會。
禱告及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透過誡命,讓我知曉祢的心。求祢幫助我,在這世代活現合祢心意的生命,在財富、權柄、生活、婚姻及界線上尊榮祢、愛祢,也愛祢所愛的鄰舍,讓人看見祢的榮光。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