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34 | 充耳不聞結局悲慘 | Winnie Cheung 傳道 | 澳洲喜悦Favor 611晨禱 | 2024.10.16 週三
耶利米書34章
Winnie Cheung傳道 16-10-24週三
題目:充耳不聞結局可悲
前言
各位弟兄姊妹早上好!昨天說到第33章,是一篇安慰的篇章。今天耶利米書34章又回到悲傷的場面。耶利米先知預言巴比倫王攻打耶路撒冷,西底家被擄。當時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的全軍和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的城邑。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神是人終極的保護,只要人願意聽的話?神就會保護.若不聽後果自付.可惜人總是不聞不聽,我行我數的話,最終要承擔後果.神宣告兩個信息,1.西底家必死,耶路撒冷必亡,2.神使他們死於刀劍的自由.我定今天的題目:充耳不聞結局悲慘, 分為3段。
一、 失去神的保護 (34:1-7)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燒。 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 」(v.2-3) 第一段,先知再次領受神的話語,國家一定會滅亡,你一定逃不掉。然而,他提醒王,「要聽神的話,必得平安而死」。西底家到了末後,所有國王應有的權柄都沒有了,當他一無所有,又知道必死定的時候,他還能尋求甚麼呢?從前的風光不再,如今,一無所有。面對神,他能作甚麼?這是艱難的處境,有出路嗎?他面對兵临城下、国难当头,所以又不敢不听,他只好回到神那裡,神一定有辨法.因神是好神,總是給人有出路。
「猶大王西底家啊,你還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劍殺死, 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好像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v.4-5)
當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攻打耶路撒冷和猶大所剩下的城。猶大國危在旦歹,只要人聽神的話,就有出路。倘兵臨城下是終局,作為一國之君,若是戰敗,必遭受凌辱而死。然而神給他答案,必平安而死。若不能免於死,人所盼望的是得著好死。俗言說:不望好生,望好死,這是人人所想的.現在神給西底家平安而死的盼望。V5帶給人盼望的基礎是在於v4:「要聽耶和華的話」。人甚麼時候回轉,神的話語就臨到。縱然人到了絕路,仍可因神而得保護。v1-7是神主动警告西底家王,让他不要心存侥幸、试图逃避刑罚,而要安心顺服、接受管教。否則你會失去保護,聽話時「你必平安而死」指「不被刀剑杀死」,且有人「焚烧物件」,v5「焚烧」 v22「焚烧」是关键词首尾呼应,预言了耶路撒冷和西底家的结局不可改变。此时大约是主前587年,巴比伦第三次入侵犹大,耶路撒冷即将
被毁,外围的要塞只剩下「拉吉和亚西加」兩個城.己失去神話語的保護.
二、 西底家失去權柄的責任 (34:8-11)
第一段,我們看到神說保護的話。於是西底家做了一個決定,遵行神的誡命與民立約,頒布命令釋放奴隸,他希望藉立約不但求平安而且可以不死,希望藉立約得保護。西底家王与众民立约(8节),按照律法释放希伯来奴仆(申十五12),并非真心悔改、遵行律法,只想借此感天动地、将功抵过。西底家好像做對了神對權柄的託付。是合神心意的決定,可討神喜悅.
作為權柄者目的是要成全人,叫人得自由,而神最終的目的,也是叫人得自由,西底家好像恢復了權柄者的責任。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任他們的僕人婢女都自由出去. 然而,他看到埃及軍隊來,以為可以靠人的幫助,他又悔約了,因為他體貼自己的需要。有僕人婢女服事是很好的,他體貼自己的感覺,卻沒看到神,故再一次悔約,一下子跟隨神,一下子跟隨人,反映他生命的搖擺不定。「自由出去」的「出去」,與「出埃及」的「出」字意義相同的,就是讓人從為奴之地出來,好去事奉神。現在卻反悔,叫自由出去的僕人婢女來.勉強他們再為僕婢。他也沒有真正的悔改順服神意願的意思。這是出爾反爾的行為,他的動機本來就不純正。失去了權應有的責任.所以神就宣告對猶大王的審判。
三、 失去真理裡的自由(34:12-22)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将你们的列祖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的时候,与他们立约说:你的一个希伯来弟兄若卖给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们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们列祖不听从我,也不侧耳而听。」(14节),这是律法给立约之民规定的义务.v.15「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百姓第一次是转向神「眼中看为正的事」(15节),
第二次却是转向亵渎神的事(16节)你們卻反悔,形成强烈对比。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這段的關鍵在於你對「自由」的認識有多深。「行正的事」指的是釋放奴隸,與神立約。約的威力和意義很深,百姓與神有具體立約的過程,v18把祭牲分為兩半,血淋的祭牲放在兩旁,人從中間走過,這是血約,是嚴重的約。約可以產生很重要的作用,就是令人受到約的約束,某種程度上是限制了人的自由。所以當人與神立約,是自我限制的行動,讓自己變得沒有自由,不再自我作主。約的約束力就開始生效,人就需要放下自己的自由;倘若人背約,約的約束力隨即就瓦解了。人甘心在約裡,神就不得不祝福我們。我們若甘願在神面前,人最終得著祝福。這好比遮蓋的概念。當我們甘心活在神的約、權柄和遮蓋下,魔鬼就不能自由運行在我們中間了。背約不守神的話,結果很慘,百姓既然强迫已被释放的奴仆「回来」,神就吩咐暂时离开的巴比伦军队「回到」这城,v20神說: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v22「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攻打这城,将城攻取,用火焚烧。不管百姓如何精明算计,结果都是弄巧成拙。
讓我們學習一個活在約下的文化,做每件事是為了榮耀神,還是榮耀自己?你做這件事是為了遵循神的教導,還是為了換取私利等等。我們需要常常的來到神的面前反省自己。我是否活在神的真理裡,往神的自由而奔,我們在神的真理裡得自由,不是高舉自己的自由,伏在神的約下,聽神的話,緊守遵行.讓權柄成為我們的祝福;倘若你是權柄的話,學習的就是讓人在真理中得自由。
禱告及回應:
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求主幫助我們不要看重表面的自由,珍惜神的恩典,好叫我們甘心伏在神的約下,活出真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