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7 | 聖潔生命 蒙主喜悅 | Ps. Winnie Law/Betty姐妹 | 喜悅Favor611晨禱 | 2025.08.14 週四
哥林多前書 7章
Winnie Law 傳道2015-08-14週四
題目:聖潔生命 蒙主喜悅
一、婚姻中持守聖潔 v1-19
二、持守蒙召的身分 v20-24
三、守獨身專心侍主 v25-40
前言:
當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給哥林多教會時,信徒都是最近幾年裡信主,成爲基督徒還不超過三年。
哥林多是當時一個商業繁榮的城市,也是各族人民混雜的大都會,而且是古希腊,和羅馬偶像的敬拜中心,所以,雖然這城市經濟繁榮,卻是道德敗壞。
信徒一向活在自己城市的文化中,沒有上一代的基督徒,也沒有人在基督徒的家庭中長大。所以,他們信主後仍有世俗價值觀,關於領袖、性和其他問題。
他們有很強的聖靈恩賜,凡事富足,口才知識全備,可是他們在信仰上還未成熟,驕傲、自以為有智慧、追求地上的事,並且有淫亂問題。
因為當時他們所處的世界充滿淫亂,有同性戀的問題,並透過與廟妓聯合,與邪靈相交。
哥林多的人覺得別人做的,他們也可以做,因為他們有智慧。
他們主要受到二元論的影響︰屬靈或屬血氣,既然屬聖靈,就不屬血氣,就可以很超然。
因此衍生了兩派的人﹕
1) 極端屬靈的,認為性行為是罪、是不潔的,甚至與配偶沒有性關係;
2) 而另一個極端是,既然已經是屬靈,那麽靈的聖潔和得救就可以了,而肉體是敗壞的,不會復活,所以可以隨意行淫亂的事,而不會影響靈。因此保羅寫這書信纠正他們的謬誤。
一、婚姻中持守聖潔 v1-19
v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保羅回應哥林多教会的信,「男不近女倒好」,
「近」=親密的接觸,性關係。
「好」不是指“必須”或“道德上更好,乃是「值得稱許」,「不被指責」的意思。
基於當時哥林多教會中有人以為「要做一個屬靈的基督徒,必須拋棄一切肉身的慾望,因此不應該有性行為,以為沒有性關係是值得稱許,是好的。
在《提前》4:1-3,保羅贊成婚姻生活,認為禁止嫁娶是離棄真道,他在這裡指出,性關係在婚姻裡是必然的部分(v3-5)。
A. 權柄不在自己身上
v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因為當時社會充滿著淫亂的風氣,人都以為這些情況是沒有問題的,甚至當時有許多猶太拉比也鼓吹一夫多妻制,所以保羅一開始便提醒他們「要避免淫亂的事」。
這裡的「妻子」和「丈夫」都是單數,保羅明顯地指出一夫一妻的婚姻才是合宜的,男子當有自己的妻子,女子當有自己的丈夫,男女在婚姻的關係裡,就是最基本的保護,免犯淫亂的事。
v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 合宜之分」=義務和責任。
在婚姻的關係裡,丈夫對妻子,妻子對丈夫,應該互相承擔對方的需要,除了生活上的需要,在身體和性方面的需要上,彼此都有義務和責任,都要用合宜之分去對待對方。
v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在身體和性的需要上,自己沒有管轄權,因為管轄權已給予配偶。
所以夫妻之間的合一,就必須先放下自己的主權和主張。
這裡告訴我們,如果要進入婚姻,我們就要有一個心態,就是要放下自己的主權。
雖說擁有對方的管轄權,但不代表可以掌控,或勉強對方做他不願意的事,凡事都要顧及對方的需要。
v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既然要以合宜之分相待,就「不可彼此虧負」=「不可剝奪对方的好處」,
夫妻分房要有三個條件,第一是雙方都同意;第二是短暫的分開,,第三是為了專心禱告。
保羅強調「暫時」和「兩廂情願」,是為避免配偶在情慾發動時,遭受仇敵的試探。
保羅知道哥林多教會有嚴重的縱慾問題,因此強調,神看婚姻的聖潔是重要的。
夫妻在婚姻中要持守聖潔,持守與配偶同房的權利,不可以屬靈為理由,拒絕與配偶同房,當用合宜之分彼此相待,有正常的性生活,夫妻和諧的性生活是一個保護,並且能夠彼此承擔,互相尊重,仇敵就沒有破口來攻擊我們。
v7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保羅不是要所有人都必須進入婚姻關係,他自己也是單身的。
因為各人從神領受的恩賜不一樣,大部分人的恩賜是需要進入婚姻,但有小部分人有獨身的恩賜,他們享受獨處的時間,在情慾方面不會胡思亂想。所以保羅說,可以按著你本身的恩賜,選擇進入婚姻或守獨身,都是神按各人的需要量給各人的。
B. 未婚者及寡婦
至於那些未婚的,如果覺得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不要自以為很屬靈,被扭曲的觀念轄制,有需要就應該結婚,因為婚姻與「是不是屬靈」是沒有關係的。
v39-40 最後兩節,保羅给作寡婦的教導是,婚姻為男女終身的盟約,若丈夫死了,這約束便可以解除,女的若有需要,免淫亂的事,可以再嫁,但必須嫁主裡面的人。
C. 雙方都信主的夫婦
v10-11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吩咐」=命令,
基督徒的夫婦要守住婚姻的身份,因為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經上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b)
△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如果妻子在不清楚真理的情況下,跟配偶離婚,就不可以再婚,
△或者他要跟之前的配偶和好,
△同樣,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對於已婚的基督徒來說,這是最基本的原則。
但是否在婚姻中被暴力对待或受苦,都一定不可以離婚呢?祖母堂的同工,都曾遇到這些問,需要個別處理。
知道婚姻是神的心意,所以我們也不断推行夫妻營,对作丈夫的和作妻子的,都有真理的教導,引導他們好好的溝通,聖靈帶下醫治和饒恕,看到許多關係破裂、瀕臨離婚的夫妻,甚至牧者夫婦的關係都得以修復,家庭重整,子女在完整家庭中成長,一家人爱与真理中继續前行,也被神興起成為幫助其他夫妻的器皿。
D. 不信主的配偶
v12-13 如果配偶不信主,只要他/她情願跟已信主的丈夫或妻子住在一起,就不要離婚。
v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這個「聖潔」不是說他們已經信主,而是「分別為聖歸主」的意思,所以不信的配偶會因著信主的配偶而屬於神。這是神極大的恩典,所以不管我們的配偶和家族信不信主,因為我們的信主,他們也會成為聖潔,被分別出來屬於神,這鼓勵我們更有信心向他們傳福音。
哥林多教會需要調整他們的聖潔觀,
因為某些婦女認為自己是基督的新婦,要完全聖潔,又認為性是不潔的,所以拒絕與丈夫同房,不要因配偶未信主,以為与他同房会使自己不潔。這樣反使丈夫容易受試探,與妓女行淫。
主耶穌與妓女和稅吏一同坐席,不會因與他們接觸而沾染不潔。
所以,持守聖潔本來是好的,但若將其極端化,反而違背聖潔的真理。
保羅因此勸勉她們,既然夫妻二人成為一體,即使丈夫還未信主,也要以合宜之分相待。
倘若丈夫或妻子是信主的,他的配偶也因此有機會得救,兒女也能因父母而成為聖潔。
我們遵守神的吩咐,但要有智慧,如果對方染上性病,就不要與他同房,因為聖潔不能醫治性病。
如果未信主的配偶堅持要離婚,我們可以被動地接受,不必拘束,就可以随他(v15)。
因為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在婚姻上有平安,而不是要我們在婚姻裡承受很多爭執、煩惱和壓力。
但不能因自己信主而離棄未信主的配偶。
保羅指出守割禮或不守割禮也是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遵守神的誡命。
二、持守蒙召的身分 v20-24
v20和v24是一樣的:「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往這神身,因為我們是活在神面前。」
如果我們蒙召的時候是獨身的,便要守住蒙召的身份,不用刻意追求伴侶,以獨身的身份繼續服事神,但也不用刻意守獨身,随著神的安排去行便可以。
如果在蒙召的時候已經結婚了,便不要羨慕那些獨身的人有很多時間和自由,可以自由地生活,有更多時間精力去服事神,要守住自己的身份,結了婚仍然可以服事神。
三、守獨身專心侍主 v25-40
保羅勸勉單身的弟兄姊妹,寧可守素安常(維持現狀),因為他覺得自己獨身是好的,沒有婚姻的纏累和苦難。
因為婚姻是關乎兩個或更多人的事,有兒女和家人,人与人之間總会有磨合,需要遷就、忍耐、承担等,所以說在婚姻中「肉身必受苦難」(v28),已婚的人為世上的事掛慮,不能單為主的事掛慮。
v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因為神非常重視婚姻關係,丈夫要討妻子喜悅,並如主耶穌起來承担世人的罪一樣,承担妻子的過錯,這樣就得神的喜悅。
另一方面,保羅反駁那些認為婚姻是犯罪的禁慾主義者,說:若男女進入婚姻,這是自然的事,並不是犯罪。
保羅認為,獨身的人沒有這些纏累,可以專心服事神,叫神喜悅。但也要看神給人的恩賜是甚麼,不用勉強去做。
v35 他鼓勵無論是已婚或未婚的人,作「合宜的事」=得体的、高貴的事,不要只低著頭看地上的事,不断去抓地上的事,而是抬起頭看天上的事,以天父的事為念,殷勤(不住的)服事主。
v29-31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當審判的日子,一切現今的事都要過去,因此這些事都不是人生極終的追求。
保羅認為家中有女兒的,長大後叫她出嫁是好,若她能心裡堅定,為主守獨身更是好;
結語:
一) 婚姻是盟约,所以不要輕言離婚,有難處找權柄幫助。
昨天的經文提到,我們在最小的事上都常常有血氣之爭,彼此埋怨,指責,彼此告狀,分別對錯,神說這是「大錯」,完全失敗的舉動。
離婚不單帶给彼此傷害,也会連累下一代在不完整的家中成長,使他的性情品格可能造成扭曲,偏激或退縮。
所以進入婚姻的人,要知道需要放下自我和主張身子的權柄,讓神的話調整自己的生命,守住婚姻的界線,彼此以合宜之分相待。
若夫妻跟随主的步伐快慢不同,也不要以聖潔為由,嫌棄走得慢的,要忍耐包容,在爱中為对方祷告。
另一方面,要儆醒,因為仇敵会找尋机会破壞夫妻關係,彼此產生怨恨,家庭被拆散,孩子失去保護。
例:上星期六做深切,前一天丈夫無原因地突然向我發難,聖靈提醒這是爭戰,所以我沒回話,安静地藏在神裡面,為這事方言祷告,第二天,丈夫跟我道歉,深切也顺利完成,姊妹得释放。
我們要為婚姻,為家庭起來爭戰。
二) 我們要守住蒙召時的身份,若是單身,要接納自己,好好服事神,不必羨慕已結婚的人,讓神為你作主和安排。守住自己的身份,繼續往前行,神的祝福一定會臨到我們。
禱告及回應:
求主幫助我們無論已婚或單身,都能持守聖潔,殷勤服事主。